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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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新闻About the school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6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邮编: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学校本部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资产总额8.5亿,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建有万兆级无线网络、云计算中心,是重庆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重庆市智慧校园试点单位,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校是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药学专业示范点,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护理专业示范点,首批全国示范职教集团单位,首批全国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育部药学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单位,教育部网络空间运用优秀学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第一家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专业直招士官医药卫生学校,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招生计划:我校2021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yygz.co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本文来源:河南高职高专院校联合招生网https://www.hnzzjxw.com/
    本文标题: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本文地址:http://cqyygdzkxx.hnzzjxw.com/news/itemid-182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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